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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1-27

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准确领导下,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履责、狠抓落实,开展普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统一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组织实施。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单位年度专题学法制度。结合本单位职能建立普法宣传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制定印发《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完善了党组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全年学习4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执法证换证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三是开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二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200多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接受农民咨询3000余人。三是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局机关科以上干部,集中收看宪法宣传片,学习宪法及主要涉农法律知识读本中《宪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宪法》全文在局机关工作群中进行推送,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并在铁农网推送“我与宪法”普法宣传短片,悬挂宪法宣传海报。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关注铁岭普法公众号。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3、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我局聘请了市楚河律师事务所孙旭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19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10余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印发《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目录清单、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11项内容。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执法证换证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组织或参与案件评比活动。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2次业务培训,对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条款、新发布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出具执法文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业务规程进行重点解读讲习。

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清理。推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80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考试。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市农业执法大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局领导批准再立案,处罚意见由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四是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五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印发《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市相关文件印发各科室,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六是积极推进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及相关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07月1日前,市本级及相关县(市)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全部完成,并开展执法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万人次,检查种子、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市场、养殖场等1220家次,办结案件101起。罚没农作物种子25万公斤,罚款56万元。联合公安部门查处违法种子经营案件1起,涉案种子12万公斤,价值249万余元。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起,涉案种子4300公斤,价值6万多元。

七是开展信访案件化解。按时办结市长热线投诉问题64件、省民心网投诉问题4件,省交办案件2件,市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12件。全年无去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在全力信访案件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采取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到依法依规,逐级反映,逐步解决。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铁岭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取消下放调整职权事项实现应放尽放,市本级拟下放县区政务服务事项18项。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一网通办”扎实工作开展。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印发《“一网通办”工作方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全部就绪。6+1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进驻。“四减”和办理指南修订完成。压缩后,依申请类服务事项所需提交材料压减22.4%。环节压减24.1%,时限压减70%,跑动次数为零。公共服务事项环节压减43.2%。主动引导申请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工作评价,已完成30多次评价。目前,我局在市政务服务平台上的61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可网办率和实际网办率达到100%。累计网上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95件。

三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出台《铁岭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明确审核范围、内容、程序等内容,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执法装备亟待更新。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要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要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司法局执法培训班,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四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五要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六要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012月15